文章阐述了关于小区地下室南宁物业,以及小区 地下室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地下室不可以按正常价格收取物业费。地下室物业费的标准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地下室计入房地产证建筑面积的物业费全额收取,计入房地产证建筑面积但地下室楼层高度不足一定标准的物业费减半,不计入房地产证建筑面积的,不收取物业费。
2、目前,纳入房产证的地下室允许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没有严格标准。如果没有产证的,属于什么性质的空间,一般这类的不用缴纳物业管理费 如果有产权,但是因为建筑层高不足限定高度的,物业费减半征收。
3、地下室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物业费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收取,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但地下室层高不足一定标准的物业费减半收取,未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不予收取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若地下空间已被纳入房产证所载明的总建构建筑面积部分,则其对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明确的条文全额缴纳;然而,如该地下室层高未能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将按比例降低收费标准。此外,对于不记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地下空间,我们将不予以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5、地下室物业费按业主的产权面积收取,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物业根据***指导价的标准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6、依据参照我国规定的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分级制度,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以及四级等四个级别。然而在不同地区,其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微妙的差异,请以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实际情况为准。
至于按库房规划设计建造的防空地下室,其产权则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会根据规划图纸来建造相应的设施,因此这部分产权自然属于开发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防空地下室被设计用于做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宿舍等,则其产权同样归属于全体业主。
小区地下室属于物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小高层地下室,如果明示属于该幢业主所有的,就由该幢业主所有;如果不明示属于该幢业主所有的,也没有其它的标示的,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小区地下室属于物业吗小区地下室是否属于物业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地下室的面积有计算在房屋的公摊面积以内的,则不属于物业,如果没有计算在房屋的公摊面积以内的,则属于物业。
在小区内,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常常引起讨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防空地下室被明确标注为人防设施,其产权归属于人防部门。这是因为人防设施具有特殊性质,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在战时可为人员提供掩护,平时则用于避难和应急疏散。
明确为人防地下室的,产权归人防办。用于安装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按库房规划设计建筑的,产权归开发商。用于做物业管理用房(包含物业宿舍等),产权也归全体业主。
从法律层面来看,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通常并不明确,而更多地依赖于地方***的具体规定。在某些地方,防空地下室可能被认定为公共设施,属于***或小区所有;而在其他地方,则可能被视为开发商的资产。
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则属于全体业主。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产权归国家所有,由***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如果说社区地下室是属于个人的,同时也拥有产权证,这样的地下室是可以经过个人自由买卖。
人防地下室是指依法建设,用于防空的地下空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防地下室的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 如果人防地下室是依法配套建设的,那么其产权归国家所有。这是根据《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人防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具体的处理方式还是要参照你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应该清晰标注了地下室的权属情况,只要确定了权属,就可以要求物业交还。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属或合同证明,仅凭物业提供的规划图说地下室是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用房,就很难要求他们交还。因此,建议你首先查找购房合同,确认地下室的归属。
物业公司可以找业委会出面协调。物业公司可以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起民事诉讼。但无论怎么做,还是要和其他业主把关系做好,积极宣传业主和合法权利和应尽义务,让业主明白,不能用拒交物业费来***,寻求大多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因为,物业出租地下室的行为,与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行为,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这个得看你收房的是怎么样的,如果原来就是这样,那么得尊重历史,如果有疑问,你只能可以开发商进行协商。但是如果是交房后新增的,那么物业侵占你的利益,你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补偿。
关于小区地下室南宁物业和小区 地下室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小区 地下室、小区地下室南宁物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